








一家人共同生活
- 可從事有報酬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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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箇家人可保持自己原來的居留資格
- 永久居住者配偶・在日本出生後繼續住在日本的永久居住者等的子女
- 日本人配偶,
日本人的子女或日本人的“特別養子”
- 經濟活動上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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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居住」資格抱闊下列情況人士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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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業資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士的扶養家屬
- 根據留學資格 (大學相當以上學校上學)在日本居留的學生的扶養家屬
- 「家屬居住」資格不抱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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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學校等接受教育的就學生及在企業等公私機構等學習的研修生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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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居住及特定活動人士的家屬來日時也應得到短期居住或特定活動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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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外交或公務資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士的家屬的資格也是外交或公務的